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
主页
主页 走进天聿格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联系我们 ×

广电总局发布管理提示,确立微短剧价值导向

来源:

1. 内容解读

广电总局发布的管理提示为影视公司提供了明确的创作方向与价值指引。首先,影视公司需摒弃对“爽感”的过度依赖,转而深耕现实主义题材。管理提示指出,“爽”并非微短剧的代名词,创作应避免“怼”“打脸”等情绪化表达以及脸谱化人物设定,转而关注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将现实关怀融入剧情内核,例如通过展现普通人的奋斗故事传递希望。其次,影视公司需平衡艺术想象与现实逻辑。尽管“穿越”“重生”等手法能增强戏剧性,但必须遵循生活、法治、历史与科学逻辑,避免因过度娱乐化架空现实根基。例如,可通过历史题材微短剧挖掘文化传承主题,而非制造脱离时代的荒诞情节。最后,影视公司需重塑爱情叙事伦理,杜绝以“狗血”“低俗”作为情感催化剂的做法,转而倡导文明温暖的婚恋观。例如,在刻画情感冲突时,应立体展现人性的复杂性,而非依赖豪门恩怨、攀附权贵等套路。此外,行业需认识到,微短剧市场规模已突破500亿元,政策引导下“规范管理”与“创作提升”并行,影视公司应主动参与“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等计划,将创作触角延伸至乡村振兴、中国制造等社会议题,在追求商业价值的同时承担起传播主流文化的社会责任。

2. 政策内容

3月1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在3月12日发布管理提示的基础上,呼吁各省级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作要“接地气”,不能悬浮,要回归生活、回归艺术本身。

在管理提示中提到三点:

一是“爽”不是微短剧的代名词,微短剧创作不能一味求爽。管理提示中讲到“‘爽’能引发舒适、愉悦,以较强的代入感满足受众达成心愿的心理需求,但切忌沉沦于‘怼’‘打脸’等泄愤式表达、‘全能正派’‘极端反派’等人物设定。”

二是“穿越”“重生”不等同于艺术想象,微短剧创作不能百无禁忌。“‘穿越’‘重生’等时空错位的创作手法能和丰富短篇幅文艺作品戏剧性”,进一步讲到“但切忌沉迷于恣意编织和过度娱乐化表达”。

三是“狗血”“低俗”不应成为爱情的引线,微短剧创作不能脱离现实。文件中讲到“言情剧往往以男女主俊美的外表、曲折的过程、细腻的情感,满足受众对爱情、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心理需求,但切忌沉溺于套用低俗、狗血的设定,应当倡导正确的婚恋观,不回避人的局限性,不脱离生活的多维度,展开立体刻画,并赋予文明和温暖价值底色”。


上一篇:聿眼观察丨“被动”变更用人单位情形下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法律认定
下一篇:聿眼观察丨主播与MCN是员工还是合伙人?法院判决揭示劳动关系认定